close

????

  新文化訊(記者 王躍)「我要揭穿一個圈套,固然我只是受愚了一百多元,但如果不曝出來,會有更多人被騙的!」2月3日上午,長春市民趙密斯向本報爆料,本身遭受了一個「飄流瓶」騙局。這究竟是什麼樣的騙局呢?跟著新文化記者深切採訪,一個涉及數百人乃至更多人的圈套顯現在了記者眼前。

天天發「飄流瓶」做使命

  趙密斯說,她最早接觸「飄流瓶」圈套是在1月22日,是她的一個親戚推薦給她的。「我親戚最起頭玩這個,就是在微信上發『飄流瓶』做義務。天天群里都邑發佈一個商品的鏈接,我只需要把這個鏈接複製,然後發一個『飄流瓶』,截圖發還到群里。當天晚上群主就會給人人發紅包,只要完成任務,就可以給30塊錢。」趙密斯說,想要做使命有一個先決前提,就是需要繳納368元的會費,用群里的話說就是包管金。

xyz xyz xyz

  「這個群主打著『香港強力傳媒有限公司』的名義。因為收取的錢並不多,而且還是親戚保舉,我就介入進來了。」趙密斯說,在繳納包管金后,她被拽到了一個名為「強力傳媒」的微信群內,當時群里有32個成員。

  按照群主的要求,趙密斯天天城市準時發「飄流瓶」。群主每天都邑正常發紅包給群里成員,同時在群內發信息,讓成員們繼續往群內拉「客戶」。「假如拉到新的成員進群,我們可以賺取90元提成。」趙密斯稱,在她熟悉的人中,做義務最長的一個成員做了一個月,已收回了本錢。

  「其實當時也擔心群主倏忽不發紅包了怎麼辦,但仍是沒抵過想賺錢的心。我深思只要義務能持續兩周,本錢就回來了,到時候即便黃了也沒什麼損失……」趙密斯說。

群主收取保證金后消逝

  據趙密斯介紹,她地點的這個微信群在1月28日當天發佈了新義務。「新義務是這麼說的,『歲尾和過年期為了把更多的商品推行出去和增添客戶的發賣額。現向各人招聘兼職員工200名。入職的兼人員工需交納合作包管金688 (此包管金隨時不做隨時退)。此次雇用可以為人人帶來更多收入……』」趙密斯說。

xyz xyz xyz

  「依照新的義務劃定規矩,其實只要四天,就可以把包管金賺回來,是以很多成員都列入了新義務,交了688元。我留了個心眼,準備觀望兩天,後果第二天群主就跑了。」趙密斯說,從本身繳納368元包管金到群主跑路,她前後做了7次義務,一共收入210元錢,折算下來一共賠了158元錢,但群里許多成員都受損較多。

  據趙密斯把握,類似如許的「飄流瓶」推行群有幾十個,每一個群成員都在50人閣下。「有的人為了賺錢,一小我註冊好幾個微旌旗燈號,乃至把家人都帶進來一路做義務,目下當今群主一跑,錢都沒影了……」趙密斯透露表現,她向媒體爆料這類圈套,就是想給更多的人提個醒,不要再被騙。

群成員遍布東北三省

  2月3日當天,趙密斯將新文化記者拉到她受愚的微信群中,群里許多成員都在痛訴群主騙錢一事。記者在群內認識到,上圈套的成員遍布東北三省,個中黑龍江齊齊哈爾區域的受愚者最多,長春區域也有多人上圈套。

  「當時宣揚的特殊好,做義務能賺錢,我們才把錢投在了裏面,目前說跑就跑,我們一點設施沒有。」一位長春的受愚者示意,本身前後投入1000多元,目下當今只收回不到200元。「我們準備結合起往來來往報案。」該受愚者示意。

律師說法

群主的行為

涉嫌欺騙犯法

??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張洪岩認為,憑據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條之劃定:「【欺騙罪】欺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束,並處或單處罰金;數額偉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懲罰金;數額稀奇偉大或有其他迥殊嚴重情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,並懲罰金或充公財產。本法尚有劃定的,遵照劃定。」

  具體到本案中,以微信為依託,經由過程推行義務鏈接等手段。憑據《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解決欺騙刑事案件具體運用功令若干問題的注釋》劃定,欺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、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、五十萬元以上的,應當劃分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劃定的「數額較大」、「數額偉大」、「數額稀奇偉大」,本案件中群主的行為已涉嫌欺騙犯法。



引用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80204/25702328.html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xyz軟體王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barnesfr0n6 的頭像
    barnesfr0n6

    paulinebjfg13

    barnesfr0n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